二OO七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
一、指导思想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。以全面实施《安全生产法》为主线,坚持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的方针,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省政府、省煤田地质局的统一部署;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立足创新,转变工作作风,着眼于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,突出重点,继续深化整治,加强基础建设。依法强化监督监察,搞好综合治理,遏制重特大事故,减少一般事故。巩固发展全队安全生产总体稳定,趋于好转的形势,努力开创安全生产工作新局面。
二、工作目标
全队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,消灭人身死亡,重伤责任事故,杜绝重特大交通事故,防止重特大非伤亡事故发生,减少人身轻伤事故和一般非伤亡事故。
三、工作要求
(一)认真贯彻实施
《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》、《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》和《地质勘探安全规程》,提高执行法规、规范、条例、规程的水平。
(二)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,完善安全组织和管理体系,落实安全责任,强化安全管理,并保障有效措施。
各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《安全生产法》、《地质勘探安全规程》和《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》的学习宣传。坚持以“安全第一,预防为主”为中心,抓好“领导是关键,认识是根本”这两个基本点。认真做到:一是认识到位。各级领导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,从一点一滴小事做起。二是责任到位。各实体(公司)、部门一把手必须担负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重任,逐级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,职责分明,各负其责。三是管理到位。要不断完善安全、质量管理体系,完善激励约束机制,切实落实“安全一票否决”、“重奖重罚”的安全奖惩制度。四是宣传工作到位。要围绕安全生产做好宣传工作,营造一个党政工团齐抓共管、安全生产人人关心的安全生产氛围。
(三)抓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岗前培训工作
各实体(公司)、部门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宣传、教育、培训工作。一是以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,认真开展学习,宣传《安全生产法》的热潮,营造全队学法、知法和守法的浓厚氛围。二是以安全活动为重点,积极开展“安全活动日”、“安全生产活动月”、“安全百日竞赛”、“安全知识竞赛”等群众活动,提高职工安全生产主动性和自我保护意识。三是以安全技能培训教
育为重点,特别是新工、临时工、转岗工,必须经用工单位岗前培训,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,并由专人负责传帮带;特殊工种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;机动车驾驶员必须持局机动车驾驶证上岗。凡以上人员未经培训考核及无证上岗造成的各类事故,队将根据局和队有关规定,追究实体(公司)、部门领导责任。
(四)强化监督管理,加强班组建设和现场管理,提高应急能力。
各级领导和职工群众要牢固树立正确的安全效益观,在安全的前提下发展生产,提高经济效益。各实体(公司)、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,重点抓好青工、临时工、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和上岗,严格安全教育,强化安全管理,落实安全措施。各实体(公司)、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《安全生产法》,要以岗位责任制为主,建立健全各部门班组、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。确保安全管理到位,指挥到位,工作到位。要注意抓准可能产生事故的源头,及时抓住事故苗头,抓好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,有针对性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。安全日常工作要做到日日有记录,月月有总结,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督的职责,不断提高安全工作水平。
(五)保证安全经费的投入,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,做好劳动保护工作。
各实体(公司)、部门要按照《安全生产法》规定,坚持“管理、培训、装备”并重的原则,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2-3‰额度提取实施完成,以解决安全生产中急待解决的安全问题,努力
改善安全生产环境,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技术的研究与创新,促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。对以往安全生产经常存在的问题,现做如下重申要求:
1.坚持贯彻执行《安全生产法》和《地质勘探安全规程》,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,各实体(公司)、部门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,各实体(公司)、部门必须认真安排布置落实管辖范围内的安全工作。
2.完善配齐机器设备防护设施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牌,避雷针、钻塔绷绳以及用电设施,必须符合安全技术要求。消防器材必须按要求配置,施工必须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。现场做到劳动保护按要求穿戴整齐,岗位明确,文明生产。
3.在孔内事故预防方面,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,经常检查泥浆使用情况;深孔作业实施跟踪检查,保证泥浆性能;上下钻时认真检查钻具,有问题钻具,不下入孔内,杜绝违章操作。
4.在司助人员中积极开展遵章守法活动,严格执行驾驶员上岗制度,坚决杜绝违章驾驶、酒后开车等严重违章行为。
5.坚持经常性的安全自查,发现隐患,及时消除,充分发挥群监网络的作用,做好安全监督检查,坚决杜绝“三违”现象,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各种问题。
6.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,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和发生事故的实体(公司)、部门要及时上报,不得瞒报、慌报、迟报。
(六)坚持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,认真查处各类事故
各实体(公司)、部门要认真贯彻《安全生产法》,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,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,与各基层、作业组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,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制度落到实处。坚持事故“四不放过”原则,严肃查处责任事故,并及时提交事故经过。
对以上要求和重申规定不能认真贯彻执行,以及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利,导致发生事故的实体(公司)、部门,经查属实,所在实体(公司)、部门领导年终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,并依据《一九四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》和《一九四队实体(公司)工程项目管理规定》以及二○○七年经济目标责任书,给实体(公司)、部门领导和责任人进行处罚。
各单位要结合实际,认真部署二○○七年安全生产工作,扎扎实实搞好安全生产,努力完成二○○七年安全生产奋斗目标,确保今年全队经济持续稳定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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